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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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分公司、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37932元(其中本金150000元,利息85650元,暂计至2017年1月8日,案件受理费2282元,执行费3469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7-02-20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