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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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木材款344196元并支付违约金(以34419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18年2月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31元,由***负担(于判决生效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