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尚艺装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石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扣留、提取、划拨被执行人***价值人民币88,503.59元的财产。 上述涉及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的查封、扣押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如需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需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之日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如未在期限届满前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的,已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将自动解除。逾期提出申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