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付原告***双倍定金5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首期购房款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5万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22日起按年利率6.375%计算至5万元付清时止);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购买银行产品款5500元;

四、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30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0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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