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坤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 法院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江苏坤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医疗费599元、护理费126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1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42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2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500元、鉴定费200元,合计140759元。 二、驳回被告***的其他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06-19 |
| 发布日期 | 2019-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