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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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302执638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关于***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2019)粤1302民初1872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3日依法立案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申请,称被执行人已履行了本案案款,特申请执行完毕结案,诉讼费被执行人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不再向法院申请退诉讼费。本案执行费367元,被执行人已缴纳。 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粤1302民初1872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