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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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向原告***、***支付购车款62142元,并以62142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以及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利息,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54元,减半收取67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