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登记为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共同所有的位于(沙圪堵果园内)鑫荣小区3号楼二层202号商铺一套,(产权证号为,蒙房权证准格尔旗字第××号),3号楼4单元301室住宅一套(产权证号为,蒙房权证准格尔旗字第××号)各一半的执行,即对该两套房产依法处置后,案外人***应得价款的一半。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7-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