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324执1805号

雷震:

关于追缴雷震罚金一案,正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0324刑初105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文书确定的义务,于2021年6月17日立案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雷震主动履行义务。将罚金100000元履行完毕。现本案已执行完毕。至此(2019)黔0324刑初105号刑事判决书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324执180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6月25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7-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