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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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收取原告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诉讼费2414.06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