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分公司
河北星宇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遵化市融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遵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分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75000元为限予以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保全费1895元,由申请人遵化市融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预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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