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分公司 河北星宇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遵化市融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分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75000元为限予以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保全费1895元,由申请人遵化市融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预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