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许昌市鑫荣物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淅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淅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26执恢176号 ***、***: 申请执行人:***,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按(2018)豫1326民督4号支付令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豫1326民督4号支付令***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7-07 |
| 发布日期 | 2021-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