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盛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湖南省衡阳县商业步行街3、4栋(实勘为1、2栋)101号等70套房屋(具体房号见附表),作价54999957.38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湖南省长盛建设有限公司。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本次裁定所抵房产税费6518465.28元为暂定计算金额,后期税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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