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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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巢湖市兴宇金属有限公司 湖南创高建设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创高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078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