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891执恢453号

胡永胜、陈耘龙、周颖:

胡永胜申请执行陈耘龙、周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2018)苏0891执432号、(2020)苏8091执恢10号、(2021)苏0891执恢453号案件执行,已执行到位本金5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共计14612.5元,诉讼费1066.5元,执行费677元。

至此,胡永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891民初408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2018)苏0891执432号、(2020)苏8091执恢10号、(2021)苏0891执恢453号案件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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