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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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法院 石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价值5300.00元财产或者收益。

上述涉及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的查封、扣押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如需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需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之日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如未在期限届满前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的,已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将自动解除。逾期提出申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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