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皖0303执1908号

徐英:

与你/单位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皖0303刑初390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予以:1、强制执行;2、司法处罚、3、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联系人:王磊值班电话:0552-3713050账户名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账户号码:80×××73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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