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程序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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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特殊程序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2018)湘1124刑初442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