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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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广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海广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自2003年4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物业服务费4,585.3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海广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0.32元,***负担9.6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