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2021年11月30日前返还给***其父母卢德祥、丁桂琴在公主岭市分得的1.32公顷(小亩)承包田;

二、***于本判决书生效后立即给付***2021年诉争土地经济损失8800元。

案件受理费2466元,减半收取计1233元,由***负担500元,***自负7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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