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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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21)辽0204民初320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21)辽0204民初320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被上诉人***欠款18919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07元,由上诉人***负担178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2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2元,由上诉人***负担28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