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垫付款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合计7万元。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账号:62×××02)。

案件受理费775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至法院(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吴江支行营业部,账号:62×××60)。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该院(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62×××6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1-06-21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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