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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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支付欠款14900元并支付自2020年8月31日起至全部欠款付清之日止以实际欠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二、驳回***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元(因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已经减半收取),由***负担92元、***负担1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裁判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