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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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对被告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破产债权14,897,018元; 二、驳回原告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其他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11,302元,由被告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08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