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满洲里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为原告***、***的房屋拆除管线、恢复原状。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45元,减半收取422.5元,原告***、***负担372.5元,被告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04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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