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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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满洲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为原告***、***的房屋拆除管线、恢复原状。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45元,减半收取422.5元,原告***、***负担372.5元,被告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