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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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法院 |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411执恢23号 苗成俊、抚顺中兴重工有限公司: 苗成俊与抚顺中兴重工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1456.0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1456.09元。本院已于2020年1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苗成俊。至此,苗成俊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抚劳人仲裁字(2020)023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