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约定的月利率17.9‰从2020年5月20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2020年8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按照2021年4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14
发布日期 2021-07-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