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政管理(铁路)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2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赔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铁路行政管理(铁路)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行政赔偿起诉。

本案不收取诉讼费用,鉴定费四万元由被告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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