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三融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内存款72503144.29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个月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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