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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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梨树县小城子镇利信农村资金互助社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81执恢137号 李乐友、张丽春、崔振东、崔治国、崔鹏媛: 申请执行人李乐友与被执行人张丽春、崔振东、崔治国、崔鹏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张丽春已给付申请执行人李乐友剩余利息2368元,负担申请执行费131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李乐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作出的(2020)吉0281民初2341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之规定,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