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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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0)湘1103民初1248号民事判决; 二、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本金9992.48元,并支付利息(从2017年12月2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随本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95元,公告费56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