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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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湘乡市东郊乡兴世代购物中心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381执1212号 申请执行人孔秋娥与被执行人贺磊、周新、彭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20)湘0381民初306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贺磊、周新、彭健应连带赔偿申请执行人损失79,942元,共同负担90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周新、彭健的银行存款共计81,942.54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案款80,842.54元(包括诉讼费900元在内,诉讼费票据原件已收回),执行费1,100元已从扣划款项中扣缴。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2020)湘0381民初306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执行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刘辉南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曾兴 书记员彭兢 |
裁判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