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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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执行人成都汇信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筒镇望丛东路398号地下室-1层房产【权证号:川(2017)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用途:车位】、四川省成都市郫筒镇望丛东路392号地下室-1、-2层房产【权证号:川(2017)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用途:车位】,予以查封。

上述查封期限为三年,冻结期间禁止对查封标的物进行转让、变卖、抵押、典当等行为。

申请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28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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