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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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5000元并支付利息【以4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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