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国润泽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唐县国润发投热力有限公司 唐县中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国润泽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6860.53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61860.53元,由原告国润泽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 发布日期 | 2021-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