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稻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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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润龙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有关的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深圳市龙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出资本金50万元及迟延履行违约金(自2018年12月3日起以5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深圳市龙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100元,由被告深圳市龙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1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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