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租房押金5万元。

三、反诉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水电费、物业费、环卫费共计23305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反诉原告***、***、***、***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收取2200元,由原告***负担1000元,被告***、***、***、***负担12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567元,由反诉原告***、***、***、***负担4000元,由反诉被告***负担567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12
发布日期 2021-08-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