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雅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东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扬州雅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12039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8月2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扬州雅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19-1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