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松原市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604元(原告已预交10302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