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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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汉中汉台区聚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汉中市津珅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汉中市津珅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同被告汉中汉台区聚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于2013年2月25日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 二、驳回原告***等23人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汉中市津珅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汉中汉台区聚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各负担1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