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楚雄志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楚雄兆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对被告楚雄志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享有39858.15元破产债权。 案件受理费108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632元(已交),由被告楚雄志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56元(未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