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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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乾元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永吉县丁氏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91执434号 吉林敖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吉林敖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费执行一案。 本院作出的(2019)吉0291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民事审判庭将案件受理费7280元移送执行。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吉林敖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主动缴纳了案件受理费7280元,本院作出的(2019)吉0291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履行完毕,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