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牡丹江邮电印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牡丹江邮电印务有限公司欠款1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991元,合计 15991元; 二、驳回原告牡丹江邮电印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1元,减半收取计115.50元,由原告牡丹江邮电印务有限公司负担15.60元,被告***负担99.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