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西海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申请人湘西海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0万元的冻结(开户行: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3×××12)。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在吉首市人民法院账户的标的款100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