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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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正东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4279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利息3673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罚息(以94279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日利率0.3‰计算);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律师费6000元; 五、被告***、***、济南正东商贸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第一至三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驳回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61元,由被告***、***、***、***、济南正东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