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2021)黔2601民初111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即:“一、解除原告***与被告***2020年7月13日签订的《购车协议》;二、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购车款90000.00元,原告***将贵H×××××别克车退还被告***;三、被告吴福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00元;五、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二、撤销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2021)黔2601民初1119号民事判决第四项,即:“四、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带退还原告***33188.00元;”;

三、变更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2021)黔2601民初1119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被上诉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被上诉人***33188.0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29元,共计2299元,被上诉人***负担170元,被上诉人***负担212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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