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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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60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实欠本金数为基数,自2019年12月9日起,按照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2020年10月13日支付的500元予以扣除)。 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70元减半收取93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