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项城市福德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项城市福德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其他财产期限为三年。

三、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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