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人民币191275元,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8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111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合计人民币363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1-06-26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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