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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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在180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以人民法院总对总系统查询到的被申请人账户为准)。 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限届满前,未申请延长期限的,其效力消灭。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