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天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在180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以人民法院总对总系统查询到的被申请人账户为准)。

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限届满前,未申请延长期限的,其效力消灭。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17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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